老板,你的企業是什么類型滴?
什么。。你不是老板?
sorry,但我知道,就算你不創業也有求知欲和好奇心!
那么你曉得你的老東家,或正在上班的公司分別是啥類型的企業嗎?
廢話少說,小快直接上圖↓↓
看了是不是還有點小懵?
其實其他你可以不用看先,現在市場中90%的企業都集中在三種類型:
有限合伙企業,像北京**投資創業中心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像阿里巴巴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像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別樣理解此三種類型企業
為了幫助你快速理解和區分,小快要打個簡單粗暴的比方:
有限合伙企業,就是創始人買了一蛋糕,吃的時候有親戚來串門,當然要請人吃一點
有限責任公司,就是幾個朋友湊份子買了一蛋糕,然后按出份子多少分而食之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一群陌生人眾籌了一批蛋糕,然后分成相同的若干等份,按出錢多少分的相應等份
由親戚到朋友再到陌生人,從有限合伙到有限公司再到股份公司,咱可以看到,其中的人情成分越來越低,契約成分越來越高。
《古代法》作者梅因在其書中寫到:推動社會的進步的運動,都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
上述比方和現實中也吻合的很好,你想:
咱周圍的那些合伙企業(像什么事務所、中心、基金結尾的)好像都是叔侄、兄弟,老鐵合伙開的,幾乎沒有八竿子打不著的倆人會搭伙。
而那些有限公司,特別是在北上廣深的創業公司,幾乎都是普通朋友(或者眼瞅著能成為朋友)合伙搞的,他們有的就是談得來,有的是因為對方有特殊技能或經驗,并沒有那么多的人情成分。
而對于股份公司現實中往往都是那些巨無霸,像中石油、中石化那種。其中很多都是由有限公司做大后股改的,如果是硬生生創辦一家股份公司,那么它背后一定有巨額資本,很難有人情成分在里邊。
你可能會說:我周圍那個誰誰誰就是和親戚朋友搞了一家股份公司......
當然了,咱說的是個整體規律,不排除有比如親戚合伙開有限公司,甚至是親戚朋友合伙搞了一個股份公司這種個例。
三者的區別與聯系
1
有限合伙企業,“股東”人數限制在2-50個,其中至少一個“普通合伙人”,至少一個“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也限制在2-50個;
股份公司,股東人數限制在2-200個,上市后股東數不受限制;
2
有限合伙企業沒有法人資格;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都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3
有限合伙企業里的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資產承擔企業債務無限責任、里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資資產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全部股東均以其出資資產承擔有限責任;
小快小貼士:
承擔有限責任即,若公司破產,你出資的錢不夠賠,你也不用再負責;
承擔無限責任即,若公司破產,你出資的錢不夠賠,你要用其他的錢來陪,直到賠完或者你個人破產。
美國曾經還出現過加倍責任公司,也就是股東要在其出資的兩倍范圍內對公司債務負責。
4
有限合伙企業的股東本質上有“高低之分”,普通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責任,其地位要比有限合伙人高,他可以理直氣壯的說:這個企業是LZ的;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東之間本質上沒什么不同,只是出資多少不一而已,沒有公司屬于誰這一說,公司是獨立的法人;
小快小貼士:
當然,話雖如此,實際中,不管有沒有本質的“高低之分”,三者最終的結果都是“錢多權利大、權力也大”。
5
有限合伙企業,股東的信任關系大于資本的結合;
有限公司,資本的結合要大于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但“人合性”也不低;
股份公司,完全是資合公司(資本結合),不基于股東間的信任關系;
小快小貼士:
“人合”即人的合作,“資合”即資本的合作
有限公司是屬于“人資兩合”公司。
6
有限合伙企業和有限公司不能上市;
只有股份公司才可以上市;
但實際中有限公司大到一定規模也是可以上市的,例如騰訊;
因為限制上市的那些條件都是為了不讓一般的公司隨便去搞上市,就像高考分數線,只是先簡單一刀切,至于到底以后誰有出息可不一定。
騰訊的規模和發展勢頭已經讓它完全達到上市的條件,公司類型已經沒有那么緊要。
7
有限合伙企業和有限公司不能上新三板;
股份公司可以按規定上新三板。
8
有限合伙企業不能“股改”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可以“股改”為股份公司;
9
有限合伙企業一般限于事務所、管理中心、基金、投資類型的企業;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適用面更廣,建筑、貿易、互聯網等都可以;
10
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公司的經濟規模一般較小,當然也可以做大;
股份公司的經濟規模一般很大;
11
股份公司的資產總額會平均劃分為相等的股份,股東的股權是用持有多少股來表示的;
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公司的資產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投資(包括股東的能力)占總資產比例大小來表示的;
小快小貼士:
由于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公司不光看重資本,還都很看重股東的個人素質,所以合伙人入股的形式不光是錢,也可以是技術、管理方法、客戶資源等。
因此其具體該占總資產比重多少也無法精準衡量,有較大的主觀因素。(其實也可以理解,合伙人之間都是朋友嘛)
12
有限合伙企業和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需要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或另行約定);
股份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沒有太多限制,可以自由轉讓。
13
有限合伙企業和有限公司只能尋找私募基金,不能公募;
股份公司可以按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募股份。
14
有限合伙企業和有限公司不用向社會公開披露財務、生產、經營管理等信息;
股份公司要按規定向社會公開其財務狀況和生產經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