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3天,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即將“滿月”,7月28日是截止期。個稅改革關系到咱老百姓切身利益,您有啥意見或建議趕緊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嘍!
一大早,到中國人大網上看了一下,目前正在征求意見的法律草案共有4個,包括電子商務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人民法院組織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截止日期都是7月28日。其中,個稅草案已經收到的意見數量最多,高達12.4萬多條!而另外三個法律草案收到的意見數,加起來還不到3000條。社會公眾對個稅改革的關注度與參與度之高,可見一斑。
大伙都提了哪些建議?具體內容目前還看不到。估計這12萬多條意見,涉及的范圍還是蠻大的。對于個稅改革,不少專家也有話要說。日前,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等機構舉辦專家研討會,主題是“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與適宜的個人所得稅制”,一起來聽聽專家的觀點。
個稅改革邁出實質步伐,但一些具體內容尚待細化
個稅改革的核心理念是追求公平,此次個稅修法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原則,特別是致力于解決社會的主要矛盾。草案的最大亮點是“綜合與分類征收”邁出實質步伐,將此前分類課征的工薪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綜合征稅;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馬珺認為,個稅改革的方向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然而究竟將“綜合”與“分類”的模式結合到什么程度,如何嚴格區分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修訂草案還不夠清晰。
此外,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和標準如何設定,草案中并未明確!皩挾惢、簡稅制、低稅率、嚴征管”是公認的稅制改革原則,盡管專項附加扣除的項目不算多,但考慮到相關征管細節,納稅人不管處于哪個稅率等級,可能都會涉及附加專項扣除的計算,導致個人繳稅和稅收征管變得更加復雜。
“此次個人所得稅法的修訂在很多方面有重要突破,將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向前推進一大步!敝袊斦茖W研究院研究員梁季認為,但改革仍面臨很多困難和挑戰,重點包括個人所得稅征管以及勞動性收入和資本性收入稅負平衡等問題。
梁季建議,對于個人所得稅征管能力提升,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納稅人主動申報納稅機制,二是建立個人稅的繳納監督機制。比如,將納稅與個人購房、就業以及孩子教育相關聯,將個稅繳納情況納入個人征信系統,促進納稅人主動積極繳納。在未來稅率設定時,要重點考慮勞動性收入和資本性所得稅負平衡問題,需要通過詳細的數據測算,作為稅率設定依據。
改革要考慮整個稅制結構,不能就個稅論個稅
“此次個稅改革,其影響是多方面的,而且有些影響是深遠的。”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岳希明說,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勞動收入合并在一起,實行綜合課征,對于糾正之前因收入來源不同所導致的稅負不公,具有顯著的作用。另外,此次個稅改革,對于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
但從稅收結構的角度來看,我國的稅收收入以商品課稅為主,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數和稅收占比都很低,導致個稅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功能很難發揮作用,這個問題需要引起注意。個稅改革應從社會公正和整體稅收結構的角度來考慮,盡量避免就個稅而論個稅的做法。
“此次提請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是我國個稅模式的重大調整,邁出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改革的關鍵一步。但圍繞個人所得稅改革目前也存在著很多爭論,我們要在厘清產生這些爭論背后原因的基礎上,努力尋求最大共識!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認為。
比如,對個稅改革減稅負的問題,是僅就繳納個稅的群體內部談個稅稅負,還是把個稅改革放在整體稅負公平的層面談,需要進一步權衡。如果財政能夠承受的減稅總量是一定的,從降低基尼系數的目標出發,究竟應該減增值稅還是個人所得稅,也需要我們統籌考慮。
此外,還應把征管因素和征納成本納入稅制改革的設計中。如果在稅法中規定一個很高的稅率但實際征不到多少稅,由此導致名義稅負和實際稅負嚴重背離,還不如降低稅率提高稅法遵從度,更有利于政策目標的實現。
在研討會上,不少專家感覺到,草案提供的基礎數據太少了,會影響到對整個改革方案的準確評估。比如,此次改革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的依據是什么,為什么不是6000元或8000元?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后,對不同收入人群的影響有多大?一項稅改草案提交審議,應該同時提供最基本的信息要求。近年來,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等財政收支數據公開的力度不斷加大,但一些基礎性信息的公開力度還不夠。比如,我國繳納個稅的人數有多少,這幾年變化情況如何?適用哪一檔稅率的人最多?這些基礎數據對于研究者來說,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馬珺認為,個人所得稅作為我國的主體稅種,涉及每個人切身利益。像個稅這樣的重要稅種立法修訂,應當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整過程要更加公開透明。建議有關部門公開相關的稅收數據,集思廣義開門立法,更好地保證個稅草案修訂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