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bdlnf">

<address id="bdlnf"></address>
<span id="bdlnf"><span id="bdlnf"></span></span>
    <form id="bdlnf"><span id="bdlnf"></span></form>

    <address id="bdlnf"><address id="bdlnf"><listing id="bdlnf"></listing></address></address>
    <address id="bdlnf"></address>

      <address id="bdlnf"></address>
      <address id="bdlnf"></address>
      Logo
      新聞分類
      底部
      留言咨詢
      招賢納士
      聯系我們
      江海會計
      手機:15851208513
      固話:0513-66925513
      QQ:445628142
      微信:15851208513
      郵箱:hqkjcw@yeah.net
      地址:南通市通甲路6號中江國際廣場4幢A座807室(中江電商港)
      底部
      新聞內容 您現在的位置:網站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動態 >> 詳細信息

      收藏|企稅匯算清繳涉稅風險連載:期間費用中的主要涉稅風險點

      發布者:江海會計  發布時間:2020-01-20  閱讀:2824次

      企業的期間費用是企業損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企業所得稅有著一定影響。下面我們就梳理期間費用中的主要事項,分析可能存在的涉稅風險點。


      收藏|企稅匯算清繳涉稅風險連載:期間費用中的主要涉稅風險點

      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事業單位為生產經營業務活動的需要而合理開支的接待費用。


      通常情況下,業務招待費用的具體范圍為:

      (1)因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景點參觀費和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該科目存在的主要涉稅風險有:

      PART

      1

      餐費歸集是否正確


      餐費是業務招待費的主要組成部分,但有些人將餐費與業務招待費畫上了等號,認為所有的餐費都是業務招待費,這顯然是一種狹義的誤解。下面給大家列舉幾項具體餐費支出的會計和稅務處理。

      (1)公司會議的用餐支出

      公司組織員工召開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工作總結會議,參會人員所產生的會議用餐支出。

      參考《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和《國家稅務局系統會議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因此在會計處理上,應該將公司工作會議的用餐支出計入“管理費用-會議費”科目核算。

      在所得稅處理上,依據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15號公告規定,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并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可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2)公司統一供應午餐支出

      有的公司沒有自己的食堂,會給員工統一訂午餐,公司統一結算,供餐單位給公司統一開具餐費發票。

      在會計核算上應該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定,將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計入“職工福利費”科目核算。

      在所得稅處理上,依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可在稅前扣除。

      (3)職工出差的用餐支出

      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差旅途中的用餐支出。

      在實務核算中,更多參照的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將職工差旅途中的用餐支出計入“差旅費”科目核算。

      在所得稅處理中,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職工出差的用餐支出作為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

      (4)職工加班的餐費支出

      員工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司規定加班,是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一般公司都會按一定標準給予報銷餐費。

      對這種加班的餐費支出,在會計處理實務中一般都是在“職工福利費”科目核算。

      在所得稅處理上,依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可在稅前扣除。

      (5)招待客戶的餐費支出

      這種情況下,餐費支出就屬于為生產經營業務活動的需要而合理開支的接待費用,在會計處理上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核算,毫無爭議。

      在所得稅處理上,依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扣除,即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綜上所述,企業發生的餐費支出應該根據實際業務區分,分別計入不同的明細科目核算。總之,不是所有的牛奶都叫特侖蘇,不是所有的餐費都叫業務招待費!

      PART

      2

      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是否符合條件


      一般來講,外購禮品用于贈送的,應作為業務招待費。但如果禮品是納稅人自行生產或經過委托加工,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及宣傳作用的,也可作為業務宣傳費。

      同時要嚴格區分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對此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而應直接作納稅調增。

      業務招待費僅限于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招待支出,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支出,都不得作為招待費列支。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業務招待費扣除的計算基數一般是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三部分。


      廣告和業務宣傳費

      廣告費是指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費用:廣告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發布;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

      業務宣傳費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等。業務宣傳費是指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廣告發布者傳播的廣告性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PART

      1

      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條件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發票。

      同時要注意廣告費支出與贊助支出的區分。只有為宣傳企業形象、推薦企業產品發生的贊助性支出,才能按廣告費進行稅前扣除,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PART

      2

      注意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變化


      《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1號)修改了《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二、扣除類調整項目-(十七)其他”(第30行)的填寫說明,在原有的“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扣除類項目金額”基礎上,增加了“企業將貨物、資產、勞務用于捐贈、廣告等用途時,進行視同銷售納稅調整后,對應支出的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金額填報在本行”的表述。

      這一修訂有什么影響呢?下面舉例進行說明。某企業將自產產品用于市場推廣,產品成本為8萬元,不含稅零售價為10萬元,不考慮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比例以及增值稅,會計處理為:

      借:銷售費用 80000

      貸:庫存商品 80000

      納稅調整:企業首先應當視同銷售處理,即確定“視同銷售收入”100000元和“視同銷售成本”80000元,最終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000元。

      其次,再確定廣宣費的稅前扣除金額為100000元,但企業賬面上的扣除金額為80000元,故調減所得額20000元,填入《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二、扣除類調整項目-(十七)其他”(第30行)。

      兩項合計調整額為0。相關表單填報如下:

      收藏|企稅匯算清繳涉稅風險連載:期間費用中的主要涉稅風險點

      引揚州稅院朱長勝教授觀點:申報表修改前自產產品用于市場推廣的稅前扣除金額是按照會計核算金額確定的,這對企業不公平。而修改后企業可以將因視同銷售而調增的金額填入第30行進行調減,消除了不公平稅負。這個變化使得企業可以無額外稅收負擔的用自產產品開展營銷活動,這無疑將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和經濟活力。

      但讓人不解的是,對于這個問題《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跨年度納稅調整表》(A105060)和《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沒有做出對應修改,也就是說目前申報表只調整了一部分,尚未全部修訂到位。

      PART

      3

      注意稅前扣除的特殊規定


      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關聯企業之間簽訂的廣告費分攤協議,可根據分攤協議自由選擇是在本企業扣除或歸集至另一方扣除。關聯方歸集到另一方扣除的廣告費,必須在按其銷售收入的規定比例計算的限額內,且該轉移費用與在本企業(被分攤方)扣除的費用之和,不得超過按規定計算的限額。

      接受歸集扣除的關聯企業不占用本企業原扣除限額,即本企業可扣除的廣告費按規定照常計算扣除限額,另外還可以將關聯企業未扣除而歸集來的廣告費在本企業扣除。但被分攤方不得重復計算扣除。

      【分攤扣除案例】2019年甲服裝銷售公司與關聯企業B服裝廠簽訂廣告費分攤協議,將50%廣告費分攤到B廠扣除。甲和B相關財務數據如下表所示。


      收藏|企稅匯算清繳涉稅風險連載:期間費用中的主要涉稅風險點


      甲公司廣告費扣除限額:(5000+2000)*15%=1050萬元

      實際發生符合條件的廣告費:1100-190=910萬元;

      可扣除以前年度結轉扣除額:1050-910=140萬元

      向B廠分攤扣除:1100*50%=550萬元<1050萬元(限額)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90+550-140=600萬元

      甲公司相關表單填報如下:

      收藏|企稅匯算清繳涉稅風險連載:期間費用中的主要涉稅風險點


      B服裝廠實際發生的不符合條件的廣告費100萬元應調增;

      符合條件的廣告費1200-100=1100;

      當年廣告費扣除限額(4000+1900+100)*15%=900萬元;

      超標1100-900=200萬元,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關聯企業分攤入本企業扣除550萬元,可全額扣除;

      應納稅調整合計:100+200-550=-250萬元;

      累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1100-900=200萬元。

      B廠相關表單填報如下:

      收藏|企稅匯算清繳涉稅風險連載:期間費用中的主要涉稅風險點


      會議費

      會議費開支包括會議房租費(含會議室租金)、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辦公用品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會議費的主要涉稅風險點有:

      PART

      1

      相關的證明材料是否完整


      會議費支出需要哪些證明材料,目前會計和稅法都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包括會議名稱、時間、地點、目的及參加會議人員花名冊;會議材料(會議議程、討論專件、領導講話);會議召開地酒店(飯店、招待處)出具的服務業專用發票等,個人認為會議簽到簿也應該列入材料中。

      如果這些材料不完整,有可能稅務機關不予稅前扣除。

      PART

      2

      會議費支出是否真實


      會議費只有真實發生才能稅前扣除,虛假的會議費不僅不能稅前扣除,還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處罰。

      案例一:某企業有一張會議費的支出憑證,后面附了會議通知、會議日程,會議發票等證明材料。

      收藏|企稅匯算清繳涉稅風險連載:期間費用中的主要涉稅風險點

      按照文件要求,稅前扣除沒有問題,但是稅務稽查人員卻發現了兩個疑點:一是這筆金額為二十萬,恰恰是個整數,這難道是巧合?二是對于一般性會議來說,金額明顯偏大。三是發票由一家大型酒店開出,而印象中,這家酒店只提供餐飲服務。

      最終查出,這筆所謂的會議費,是被查單位在這家酒店辦的一張儲值卡,金額為20萬,專門用于定點在這家酒店對外接待,根本不是會議費。

      案例二:某典當公司,工資花名冊上顯示只有五六個員工,但該企業全年的會議費高達百萬。檢查人員發現,該典當公司支付會議費資金給某會展公司,注明資金的用處是承辦會議。會展公司以“退款”的名義,將款項又支付給投資公司。投資公司又以同樣的退款的名義把上述款項再轉給典當公司。

      典當公司對企業支付的款項,最終通過投資公司回到自己的賬戶上。賬上的“會議費”屬于典型的虛構費用。


      差旅費

      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

      差旅費的主要涉稅風險點有:

      PART

      1

      差旅費支出是否合理


      差旅費并非取得合法的費用憑證即可稅前扣除。

      如招待外部客戶或者關系單位的住宿費,盡管取得的發票真實,但屬于“業務招待費”,不得在“差旅費”中列支。

      如某公司股東攜家屬出門游玩的交通費,屬于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不僅不能在”差旅費”中列支,還要計征該股東的個人所得稅。

      再如某公司列支總金額畸高的出租車票、油費、停車費等,大量列支邏輯關系不成立的支出等等,都可能是虛構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另外,對差旅費實行包干制的企業(即采用誤餐費補貼和交通費補貼的形式進行管理),餐飲發票和交通費發票不能重復報銷。而且這類企業制定的差旅補助標準不能過高,建議制定明確的差旅補助標準;無明確差旅補助標準,可參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標準,否則就可能會被稅務機關判斷為明顯的不合理而不予扣除。

      PART

      2

      差旅費支出的進項抵扣是否準確


      差旅費進項抵扣需滿足三個條件: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取得合規的增值稅抵扣憑證,不適用于不得抵扣的項目,如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包括業務招待費)。其中交通費進項抵扣尤其應該關注,規則如下:

      收藏|企稅匯算清繳涉稅風險連載:期間費用中的主要涉稅風險點

       

      以上來自網絡,僅供學習


      【江海會計】,注冊品牌服務機構值得您托付


      【江海會計,服務江海!】,助力小微企業成長


      聯系人:張會計


      網址:www.ningbozge.com.cn  


      手機:158-5120-8513(微信同號)
                                                                    
      地址:南通市崇川區通甲路6號中江國際廣場4幢807室(中石油加油站旁)            
                     
      關鍵詞:南通公司注冊_南通注冊公司_南通代理記賬_南通代辦公司_南通工商注冊代辦


      上一篇: 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市場主體報送2019年度報告的公告
      下一篇: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16問

      Copyright © 2014-2024 江海會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24小時服務熱線:15851208513   固定電話:0513-66925513   微信:jhkjcw   公司郵箱:jhkjcw@yeah.net
      南通公司注冊  南通代理記賬  南通注冊公司  南通財務代理 南通無地址注冊公司   南通注冊公司流程及費用   南通一般納稅人申請
      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區通甲路6號中江國際廣場4幢A座807室 【15851208513】 備案號:蘇ICP備15041637號-1

      收縮
      • QQ咨詢

      • 江海會計
      • 江海會計
      • 江海會計
      • 電話咨詢

      • 15851208513
      国产aⅴ无码专区亚洲av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