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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發布者:江海會計 發布時間:2015-01-10 閱讀:731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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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既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必要條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換證。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既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必要條件。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換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交通廳(局、委): 為適應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與管理的需要,交通部對1987年制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證件和1992年制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以下分別簡稱《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進行了修改,現決定從2001年10月1日起啟用新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證》,同時為平穩過渡和減少浪費,舊證延長使用到2002年7月31日。此期間內,新證、舊證同時有效,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不得以未換新證為由對道路運輸經營者進行處罰,否則部將予以嚴肅處理。2002年8月1日起,舊證廢止,F將新證的式樣、管理和使用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附件:一、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標貼等式樣(略) 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修改說明及管理和使用規定 三、道路運輸證的修改說明及管理和使用規定 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術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二00一年八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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