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對象: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后正常還款的個人、合伙企業以及企業。
具體條件和標準:
1、自2017/03/09(含)之后申請的個人貸款(個體工商戶及以個人形式貸款的企業),經營項目不再區分微利與非微利;之前申請的非微利項目個人貸款,給予50%貼息。
2、個體工商戶及微利企業(注冊資本≤50萬元)個人貸款,初次貸款據實全額貼息;二次貸款給予50%貼息;
3、非微利企業個人貸款、合伙企業貸款、企業貸款的第一次、第二次均給予50%貼息;
4、第三次貸款利息,貸款逾期所產生的罰息及個人貸款貸款期間在其他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在勞動事務所掛靠的除外)的,自參保之日起產生的利息,不予貼息。
所需資料:
(1) 居民身份證;(2)支付貸款利息單據(原件);(3) 合伙企業及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提供《開戶許可證》。
辦理流程:
持上述相關材料,到經營地所在社區(村)勞動保障服務站填寫《南通市區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請表》→勞動保障服務站受理初審→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復核→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審核匯總→市勞動就業管理機構審批發放。
(服務熱線:59001216、59000185)